我国经常发生雇主老板拖欠员工薪水的事情,对此人力资源部将落实电子薪金(e-wages)系统,确保雇主不会拖欠员工薪水!
人力资源部长拿督斯里沙拉瓦南指出,政府将在不久后落实电子薪资(e-Wages)系统,规定雇主在每月7日前付薪给外劳员工。部门将监督薪资的支付,落实的机制将在与雇主及厂商商讨后公布。
其实根据1955年劳工法令规定,雇主必须在每月的第7天前支付员工薪水,唯国内职场上目前没有任何机制可用以监督薪资支付。
而落实电子薪资模式可确保雇主在支付薪资给职员方面,保持透明化,避免遭到操纵。这也能间接保障职员的权益和福祉,并在雇佣外劳方面,保护国家的形象和信用。
另一方面,其实雇主不可以使用现金的方法来支付员工薪水。根据马来西亚1955年劳工法第25A(1)条文有明文规定,所有薪金必须通过银行户头发给员工,而以现款发薪属于违例。
如果要以现金发薪,雇员必须签署一封要求现金发薪的信给雇主,并得到批准,否则就属抵触1955年劳工法令25A(1)条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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